標題: 馬祖交通大突破 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將保障
ktats (馬祖資源站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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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12-12 16:05 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 
馬祖交通大突破 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將保障
馬祖交通大突破 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將保障



(圖:曹爾忠全程參與特別條例協商)

馬祖交通大突破 特別條例將保障

曹爾忠提案「改善離島交通設施」,納入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,順利完成初審。

為振興經濟、促進內需,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,預定四年投入5000億特別預算,今日(11日)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審查。

曹爾忠委員針對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第四條,有關界定公共建設投資範圍,項目未能明確,向列席報告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陳添枝提出質詢,要求將「更新高中職及國中小老舊教室、改善離島交通及觀光遊憩設施」納入適用對象,曹爾忠並領銜提案將上列二款增列為第四條第五、六款,獲得朝野委員的連署支持。

經建會陳主委表示,老舊校舍已納入「第三款: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」適用範圍;觀光遊憩設施將另由公務預算編列支應;對於離島交通設施的改善,表示支持並同意納入特別條例範圍,最後經協商通過第四條第一項條文:「本條例所指稱公共建設投資,指政府主辦之實質公共建設投資,具提振景氣、指標性或有助於區域均衡發展,需擴增預算加速辦理,達成下列目標者:
一、完善便捷交通網。
二、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。
三、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。
四、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設施。
五、改善離島交通設施。」
明確將改善離島交通設施納入特別條例,保障離島的發展,全案將送立法院院會協商及二、三讀,通過後將可據以編列四年5000億特別預算,不受舉債上限及地方配合款等限制,將能充分支持國家重大投資計畫。

曹爾忠委員表示,上(11)月28日已透過行政、立法協調聯繫,先與交通部毛治國部長交換意見。毛部長亦明確表示支持,並允諾一定將新建台馬輪、福澳浮動碼頭及國內商港等納入特別預算項目,希望在四年內完成馬祖交通的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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